死刑犯的生育权规定如下: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犯罪时或经人民审判时,处于已经怀孕、流产阶段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