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应在入学前一年,进行积分申报。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申请人于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进行申报。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 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