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会被追究的刑事责任有: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体现在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的情形。
二、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怎么判刑
行为人触犯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一般应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对于犯罪情节达到特别严重标准的,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只要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在安全事故发生后,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耽误了事故抢救,情节符合严重标准的,即构成本罪的既遂,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三、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构成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如下:1、行为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2、行为侵害了安全事故监管制度;3、行为人存在故意或者过失;4、行为人负有报告职责而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